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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7章 一只卡文的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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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省靈璧鳳河村。

莊墨從拖拉機上跳下,環顧四周,懷疑他來錯了地方。他遞上根煙,跟拖拉機司機確認地址,那位大哥笑呵呵地把煙夾到了耳朵背後:“沒錯,就是這兒!”

莊墨覺得古怪,這個村子給他的感覺並不貧困。村裏鋪著幹凈整潔的柏油馬路,剛進村就是一幢堪稱金碧輝煌的……學校?

看出了他的疑惑,拖拉車司機帶著濃重的口音給他介紹:“以前這地方hin窮,你要從縣城到這村子,得騎驢——驢見過吧?驢!”他嘿嘿笑起來,伸手一指,“這路、這學校都是連城集團建的,前些年那個首富,跑到這兒來,投了不少錢,這才和外頭通了,不過還是窮!就這路、這學校看著富貴!”

“連城集團為什麽來這兒投資?”

“搞慈善唄!”拖拉車司機歡天喜地道,“有錢人吃飽了沒事兒幹!”

莊墨並不敢茍同,暫時將這個問題拋在腦後,告別了他,徑直走向金碧輝煌的學校。學校門前寫著“鳳河中學”四個大字,他記得沒錯的話,任明卿就是從這裏轉學去了B市的F中。鳳河中學一進門就是一尊全身銅像,不知道塑得是誰,手裏拿著一本書,擺著又紅又專的姿勢。莊墨繞開他,去教務處碰碰運氣。

他一開始還擔心學校翻修後,沒有人知道從前的事,後來發現是自己杞人憂天,這裏幾乎沒有人不知道任明卿。

“他是個問題學生,性格很孤僻,看人的時候總是陰惻惻的,大家都不喜歡他,就成績還可以,作文寫得特別好。後來有一次聚眾鬥毆,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,送到鎮醫院也沒治好,姜勇的右手從此以上使不上勁,廢了,姜家媽媽哭得眼睛都快瞎了。出了這樁事,姜家還能供他繼續上學?不可能的嘛。姜家媽媽告到了村裏,任明卿差點被送進少管所。後來是安老師出面保了他,他去了哪裏,俺也不知道。”

任明卿是個問題學生,而姜勇是受害者?莊墨覺得這和他的認知大相徑庭。不過如果是高遠的話,那就解釋得通了。

“他是之前就打架,還是只有那一次跟人打架?”

“之前也打架。”

莊墨眉頭一軒:任明卿手無縛雞之力,連臟話都不會講,更遑論打架鬥毆,那個人一定是高遠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說明任明卿人格分裂比他想象得還要早得多。

他暫時放下這個推測,剛才教導主任似乎有些話沒講清楚:“任明卿上學,是姜家供的麽?”

“他們是遠房親戚。”教導主任道,“任明卿一生下來腿腳就不好使,還不曉事兒的時候就被他親爹給扔了,冰天雪地的,就扔在姜家門口。姜家心善,收養了他,誰知道好人沒好報。要是我,可打不死這小兔崽子!要不是姜家給口飯吃,他有衣穿、有書念?!辛辛苦苦把你養大,你還把人家獨生子給打殘廢了,嘿!真他媽不是個東西——我聽說,姜家老爹也是他克死的!”

教導主任操著鄉音義憤填膺地臟話連篇,讓莊墨難以冷靜。他告訴自己應該搜集各方面的情報,這些村裏人從小看任明卿長大,對他應該是最了解的,但他發現自己完全沒有辦法中立客觀。他不能接受任明卿如他們口中所言那麽道德敗壞、舉止粗魯。

而且他也有理由懷疑教導主任話語的真實性。教導主任不知道任明卿後來去了哪裏,他可知道。任明卿後來去了B市F中,有人在暗中為任明卿鋪平了成長的道路,給他以最好的教育條件。在那個人心裏,任明卿一定值得他這麽做,莊墨想聽聽那個人對任明卿的看法。有時候,族群對一個人的評價太具有欺騙性了,舉世唾棄的無賴也許是個聖人,而舉世推崇的聖人卻有可能是個小人。

於是他岔開了話題:“那位出面保他的老師在哪裏?”也許通過那位善良的老師,可是打聽出任明卿生命中的那位貴人是誰,他們倆又有怎樣的交集。

教導主任一楞:“他早死了!”

“死了?”

教導主任搖搖一指校門口:“之前俺們這小破學校,只有我和安老師兩個教書。安老師從大城市來這裏支教,呆了好幾年,後來得病死了。他評過進步青年獎,上過感動中國,所以他死以後,連城集團才會投了很多錢給學校。多虧了他,不然俺們村哪有現在的光景。”

莊墨揉了揉眉心,這一條線索又斷了。他不得不面對現實,先去姜家坐坐,搞清楚任明卿克死他的養父是怎麽一回事。

經過那天晚上的深談,任明卿能感覺到徐老對自己態度的轉變。徐老經常長時間地盯著他發呆,那種眼神像是透過他在看著其他什麽人。他也不再關心《浩蕩紀》的進程,好像有什麽事讓他心不在焉。他倒是對任明卿的身體狀況突然很感興趣,帶他去私立醫院做了一次體檢,然後吩咐常媽給他大燉補藥,在他看來這個小夥子的身體實在太虛了。任明卿每天被迫吃些牛鞭蟲草老參燕窩之類的東西,動不動就鼻血橫流。

在任明卿看來,流鼻血倒是小事,他慶幸徐老再也沒有問自己要過稿子,因為他卡文了。

曾經他希望擁有絕對自由的可支配時間來進行長篇小說的創作,但事實是:寫作進度與寫作時間並不成正比。當他沒有其他事需要操心、可以一整天心無旁騖地坐在書桌前時,他反倒寫不下去了。越往下寫,他越覺得難以為繼、力不從心。他想起莊先生的話和徐老的敲打,覺得是自己缺乏生活閱歷,所以對文中的一些角色還不夠熟悉和了解,沒有達到讓他們按照自己的性格去決定命運的地步。

任明卿特別無法代入的人物並非正面角色,而是反派。文中有一對兄弟各自屬於兩個對立陣營。哥哥是那種典型的“別人家孩子”,文治武功樣樣精通,誰都喜歡他;而弟弟就因為羨慕嫉妒恨導致了心理扭曲,非要搞一出大新聞,來證明自己比哥哥強,為了追求力量走入了邪門歪道。

在四海縱橫寫的《浩蕩紀》中,這是一個非常鮮活的角色,看似膽大包天其實內裏有點不自信,肆意破壞只為證明自己,聰明可愛卻缺乏同理心,幹了不知道多少壞事,讓人愛得死去活來,又讓人恨得咬牙切齒。

然而依據一些伏筆,以及他定的大綱,這個角色最終是要改邪歸正的。一個人壞到這種程度,他得怎樣才能幡然醒悟?任明卿想了十八種劇情,都很土,很沒有說服力。他意識到這可能不是因為這些劇情本身有問題,而是他對這個人物理解不夠透徹,所以他寫出來的東西,他自己都覺得牽強,不可信。

作家和演員是一樣的,信念感非常重要,當他對筆下的人物和劇情深信不疑、深陷其中之時,他寫的東西是最好看的,否則的話,讀者是可以從字裏行間看出你的敷衍和不自信。

任明卿心煩意亂,長時間地徘徊在花園裏散心,頭腦中推敲著《浩蕩紀》的情節,直到天色將暗。他在管家的招呼下行屍走肉一般走進餐廳,用完晚餐,又帶著沈思的表情走到了二樓,打開了面前的房間。等他關上門,他才驚覺他並沒有回到書房,而是走進了一個陌生的臥室。

與其說是臥室,不如說是套房,這扇門背後自帶書房與客廳。任明卿第一眼看到這個屋子,就感到從內而外的舒適。墻壁是平靜的淺藍,家具是溫柔的胡桃木色,灰色的寢具上偶爾出現幾抹亮黃色的棉麻抱枕,寧靜中帶著詼諧有趣。

更讓他覺得歡喜且親切的,是墻壁邊滿滿的書架。安靜的夕陽照亮了一排排收拾整齊的書籍,任明卿漫步其中,像是一只在深林中找到新鮮草場的麋鹿。不消說這屋子的主人是個有多儒雅的人了。他曾以為整個徐宅都是沒有書的。

“你怎麽在這裏?!”徐靜之突然出現在他身後,氣急敗壞地拽過他,關上了門。“誰準你進去的?!”

任明卿瑟縮了一下肩膀,眼中的喜悅之情卻還沒有退散,仿佛宿醉未醒:“對不起……我走錯門了。”

徐靜之左右一瞧,確定沒有旁人目睹這一幕,把任明卿推進了自己的臥室。他穿著沙灘褲和顏色鮮艷的T恤,顯然才剛從巴厘島度假回來,他的表情卻跟不像他的打扮那麽休閑:“你要去哪裏都隨你,那個屋子不準去!”

任明卿逆來順受地點點頭,只眼巴巴地望著他瞧。徐靜之心直口快,又拿他這幅好奇又不敢問的樣子沒轍:“那是我哥的屋子!他離家出走了!老頭氣著呢,心裏又念,誰進去他沖誰發火。不是常有這樣的橋段麽?男主角失去了女主角,就把她的屋子原封不動地保存著,時不時進去吸一點體香補補腦——我家老頭也是這樣!如果叫他知道你進去過,你就活到頭了!”

任明卿是從字面意思上理解他的這句話的,嚇得小臉煞白。徐靜之可沒心情哄他,把手一招:“我出門一個禮拜,你寫了多少?拿來給我看看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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